一、主要职责
领导示范区机关纪委、下属园区纪委、区属企业纪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纪委的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审理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审查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调查的监察对象职务违法案件;审理示范区未设纪委的党委审查的违反党纪案件;完成省纪委监委、示范区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开新街20号
三、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
四、举报方式
来信: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信访举报科(太原市小店区开新街20号纪检监察工委办公楼,邮编030032)
来访:山西综改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信访接待室(太原市小店区开新街20号纪检监察工委办公楼一层南门)
来电:0351-12388
网上举报:http://shanxi.12388.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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