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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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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 负责示范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质量强省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全省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 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案件,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全省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 负责示范区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示范区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示范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 负责示范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示范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 负责示范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示范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示范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八) 负责示范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示范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 负责示范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示范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示范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 负责示范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示范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示范区特殊食品生产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示范区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工作。负责酒类商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 负责统一管理示范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示范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示范区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 负责统一管理示范区标准化工作。推动示范区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贯彻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推动和国际对标采标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管理示范区商品条码工作。

(十三) 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示范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示范区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 负责示范区知识产权工作。贯彻实施省市场监管局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发展规划和制度措施。推动示范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示范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十五)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风险。

(十六)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七)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行政许可工作。

(十八)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依职责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上市后风险管理和处置工作。

(十九)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二十)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二十一)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二)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二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张杰:主持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金巨喜:分管药品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双拥工作。联系直属唐槐产业园区分局。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志权:分管质量监督管理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任晓东:分管办公室(不含党务、财务、纪检监察)、登记注册科,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级调研员侯国防:分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级调研员宋延川:分管财务工作。联系直属阳曲产业园区分局。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级调研员赵兴:分管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督管理科(不含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级调研员季萍萍:分管行政审批科,认证认可、党务、共青团、青年文明号创建、妇女工作。联系直属潇河产业园区分局。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级调研员肖庆华:分管食品监督管理科。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级调研员温建江: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级调研员王秀琴:分管标准计量认证科(不含认证认可工作)。联系直属学府产业园区分局。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级调研员马永坚:分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工会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管科、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质量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认证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

直属机构:直属学府产业园区分局、直属唐槐产业园区分局、直属阳曲产业园区分局、直属潇河产业园区分局。

四、办公地址

太原市高新开发区长治路260号

五、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

六、联系方式

0351-703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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