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改区各房地产企业:
按照山西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晋建房规字〔2022〕129号)要求,请综改区各房地产企业对自身开发资质立即开展自查,并于2022年11月24日前完成换证工作,请各相关企业迅速执行落实。
具体办理流程及申请资料模版按照山西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晋建房规字〔2022〕129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山西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晋建房规字〔2022〕129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pdf(1).pdf
山西综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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