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西三新科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山西三新科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9900094973128P,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学府产业园长治路323号五层503室,法定代表人:王峰飞。
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0日,山西综改示范区综合执法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该公司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分别拖欠刘某、郭某丽、薛某、翟某萌、张某芳等76名员工工资,总计99743.20元。2023年4月13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事先告知书》(晋综示理告字〔2023〕第08001号),同日,该公司递交了陈述申辩情况说明,已于2023年4月8日全部足额支付完所欠76名员工的工资99743.20元。
鉴于该公司积极配合处理欠薪问题,且已全部结清员工工资,我委于2023年4月13日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晋综示理字〔2023〕第08001号),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免予支付76名劳动者加付欠薪金额百分之五十赔偿金49871.83元的行政处理决定。
二、山西山能发电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山西山能发电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MA0JTNM56Q,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晋阳街91号山投大厦4层401室,法定代表人:张超。
2023年2月9日,山西综改示范区综合执法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该公司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经查,孙某菊于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0日在该公司工作期间,被拖欠工资26526.72元。2023年6月12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晋综示理字〔2023〕第08002号),责令该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支付孙某菊工资26526.72元,该公司逾期未履行。待法定期限届满,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深圳市熙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深圳市熙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789384XF,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梅林路46号天欣汽车生活馆622,法定代表人:杨永胜。
2022年3月11日,十余名农民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12345平台、线下投诉等方式,反映太原恒大金碧天下二期(002-4地块)项目中存在拖欠工资行为。
经查,该项目劳务分包单位深圳市熙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拖欠周某林班组李某春、周某中、郭某耀、郝某文、管某兴、周某锁、李某林、王某军、刑某军、吴某晶10名农民工在2020年5月至2020年7月期间从事二次结构作业工资,共计119850元。2023年8月11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晋综示理字〔2023〕第08010号),责令该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支付李某春等10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19850元,该公司逾期未履行。待法定期限届满,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四川省仪蓥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四川省仪蓥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324MA6296LE3M,地址:仪陇县新政镇春晖路二段二号金源帝都一幢4-2号,法定代表人:董兴龙。
2022年3月11日,农民工赵某、王某智、魏某梅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该公司在太原恒大金碧天下三期(008-1)地块项目拖欠工资。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分别拖欠魏某梅、王某智、吴某平、刘某中、赵某一、赵某二、张某秀、赵某三、李某东、李某兰、李某建、唐某零、蔡某学、钟某14名农民工在2021年3月至5月期间的农民工工资,共计189027元。经我委责令改正,除农民工赵某一、蔡某学之外,该公司向上述12名农民工发放工资13950元。核减后,该公司仍拖欠上述14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75077元。
2023年6月16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晋综示理字〔2023〕第08004号),责令该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足额支付14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75077元,该公司逾期未履行。待法定期限届满,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北京天一永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北京天一永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062775733L,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团结路19号院25号楼3层306,法定代表人:王静会。
2023年3月17日,刘某强向我委投诉该公司拖欠工资,我委于2023年3月23日依法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分别拖欠刘某强、刘某平、高某爱3名农民工在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8月30日从事铺地工作期间工资,总计31765元。2023年5月15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决定通知书》(晋综示责停(改)通字〔2023〕第01083005号),其未按要求改正。
2023年7月18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晋综示理字〔2023〕第08005号),责令该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足额支付3名农民工工资共计31765元。该公司收到决定书后,已按要求支付完毕。
六、南通玖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南通玖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1MA1P1PND82,地址:海安高新区永安北路69号,法定代表人:王克进。
2022年3月11日,农民工赵某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该公司在太原恒大金碧天下八期项目(053-05地块)拖欠工资,我委于2022年3月14日依法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分别拖欠赵某一、陈某军、邱某明、吴某平、刘某中、赵某二、张某秀、赵某三8名农民工在2021年5月至7月期间从事木工支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共计77065元。2023年6月27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事先告知书》(晋综示理告字〔2023〕第080012号),并告知你公司可在接到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委提出陈述、申辩。2023年7月1日,该公司以书面方式向我委提交了《申辩书》。经我委审查,该公司的陈述申辩理由依法不予采纳。
2023年7月18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晋综示理字〔2023〕第08006号),责令该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足额支付陈某军等8名农民工工资,共计77065元,该公司逾期未履行。待法定期限届满,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七、山西松威宝葫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山西松威宝葫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MA0LTR9M5W,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创业街27号科宇信息产业大厦1206室,法定代表人:陈育鹏。
2023年3月27日,石某艳向我委投诉该公司拖欠工资。经审批,我委于2023年3月30日依法立案调查。经查,石某艳于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7日期间在该公司工作,工作时间6天,被拖欠工资827.6元。2023年4月28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决定通知书》(晋综示责停(改)通字〔2023〕第01081006号),其未按要求改正。2023年8月8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晋综示罚告〔2023〕第21号),于2023年8月1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晋综示罚〔2023〕第19号),对山西松威宝葫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
2023年6月28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事先告知书》(晋综示理告字〔2023〕第08006号),该公司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2023年7月18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晋综示理字〔2023〕第08007号),责令该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足额支付石某艳被拖欠工资827.6元,该公司逾期未履行。待法定期限届满,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八、山西浩安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山西浩安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9900MA0LF4JR0G,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康寿街11号山西智创城1号基地4号楼7层720室,法定代表人:王佳浩。
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6日期间,段某珍、王某芳、郜某、贾某强、胡某静、王某苗、赵某军7人分别通过12345市政府热线、国务院小程序、来队投诉举报等方式反映该公司拖欠工资,我委于2023年5月8日依法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分别拖欠段某珍、王某芳、郜某、贾某强、胡某静、王某苗、赵某军7人工资,共计67788.46元。2023年5月11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决定通知书》(晋综示责停(改)通字〔2023〕第0208021号),其未按要求改正。2023年8月9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晋综示罚告〔2023〕第22号),于2023年8月2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晋综示罚〔2023〕第20号),对山西浩安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的行政处罚。
2023年6月28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事先告知书》(晋综示理告字〔2023〕第08013号),该公司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2023年7月18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晋综示理字〔2023〕第08008号),责令该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足额支付段某珍等7人工资共计67788.46元,该公司逾期未履行。待法定期限届满,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九、青岛尊士钢结构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青岛尊士钢结构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MA3UREBU0L,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靖城路10号-2号楼,法定代表人:李玲娟。
2023年1月4日-1月6日,郭某强等6名农民工线下反映该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经审批,我委依法对该公司立案调查。调查核实后,该公司分别拖欠郭某强、郭某一、陈某、郭某二、郝某斌、田某军6人在2022年10月20日至12月18日期间的农民工工资,共计65923元。2023年5月5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决定通知书》(晋综示责停(改)通字〔2023〕第032006号,其未按要求改正。2023年8月12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晋综示罚告〔2023〕第23号),于2023年8月2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晋综示罚〔2023〕第21号),对青岛尊士钢结构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
2023年6月28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事先告知书》(晋综示理告字〔2023〕第08014号),该公司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2023年7月18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晋综示理字〔2023〕第08009号),责令该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足额支付郭某强等6人工资共计65923元,该公司逾期未履行。待法定期限届满,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山西新盛商贸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山西新盛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MA0KGEKLXF,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南中环街455号,法定代表人:王庆春。
2023年2月21日至3月1日期间,郝某环等27名劳动者先后向我委投诉该公司拖欠工资,我委于2023年3月3日依法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分别拖欠郝某环、马某涛等27名员工工资,总计96156.73元。2023年6月3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决定通知书》(晋综示责停(改)通字〔2023〕第01081010号),其未按要求改正。2023年8月9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晋综示罚告〔2023〕第19号),于2023年8月1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晋综示罚〔2023〕第18号),对山西新盛商贸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的行政处罚。
2023年8月15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事先告知书》(晋综示理告字〔2023〕第080015号)。该公司提出陈述申辩后,经我委审查,其陈述申辩理由依法不予采纳。2023年8月22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晋综示理字〔2023〕第08012号),责令该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足额支付郝某环、马某涛等27名员工工资,总计96156.73元,另加付工资总金额50%的赔偿金48078.31元,该公司逾期未履行。待法定期限届满,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一、安徽忆全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安徽忆全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3MA2WQKGG90,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澛港街道中央城国际会展中心旁边学府金座34号楼507室,法定代表人:张桂凤。
2023年5月22日,赵某亮、郭某东通过国务院转办欠薪线索反映该公司在太原恒大金碧天下六期项目(002-5)地块拖欠工资,我委于2023年5月29日依法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分别拖欠赵某亮、郭某东等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18026元。2023年8月7日,我委依法向你公司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决定通知书》(晋综示责停(改)通字〔2023〕第0208048号),其未按要求改正。2023年9月14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晋综示罚告〔2023〕第34号),于2023年9月2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晋综示罚〔2023〕第35号),对安徽忆全劳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的行政处罚。
2023年9月7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邮寄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事先告知书》(晋综示理告字〔2023〕第08018号),该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签收,但未按期向我委提出任何形式的陈述、申辩,且逾期未履行。2023年10月24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晋综示理字〔2023〕第08016号),责令该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足额支付赵某亮、郭某东等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18026元,该公司逾期未履行。待法定期限届满,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二、中电(山西)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中电(山西)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9900MA7YKF0004,注册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唐槐产业园正阳街3号青特公司办公东楼二层205-208室,实际办公地:山西综改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区科技街3号普天大厦B座1810室,法定代表人:薛斌。
2023年6月30日至7月10日期间,周某鑫等5人向我委反映该公司存在拖欠工资及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我委于2023年7月13日依法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分别拖欠周某鑫等5名员工工资59172.1元及经济补偿金17820元。2023年7月26日、8月8日,我委依法分别向该公司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决定通知书》(晋综示责停(改)通字〔2023〕第01081010号)及《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决定通知书》(晋综示责停(改)通字〔2023〕第01081013号),其未按要求改正。2023年11月2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晋综示罚告〔2023〕第45号),于2023年11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晋综示罚〔2023〕第40号),对中电(山西)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的行政处罚。
2023年11月2日,我委依法该你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事先告知书》(晋综示理告字〔2023〕第08019号),该公司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2023年11月10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晋综示理字〔2023〕第08017号),责令该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足额支付周某鑫等5名员工工资59172.1元及经济补偿金17820元。该公司逾期未履行。待法定期限届满,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三、山西起风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山西起风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53171848720,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康寿街11号科技创新孵化基地4号9层918C,法定代表人:段佳杰。
2023年2月6日,郭某向我委投诉该公司拖欠工资,我委于2023年2月13日依法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分别拖欠郭某、武某超等91名员工工资,总计410887.82元。2023年6月12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事先告知书》(晋综示理告字〔2023〕第08005号),责令该公司十日内足额支付91名员工工资总金额410887.82元,另加付工资总金额50%的赔偿金205443.91元,该公司逾期未履行。
2023年8月3日,山西综改示范区综合执法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该案正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中。
十四、陕西盛威林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陕西盛威林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3MABOJGAK1M,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旺座曲江L座2301室,法定代表人:姚迪。
2022年12月6日,接到微信小程序转办欠薪案件,投诉人程某伟反映陕西盛威林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的潇河园区第6代OLED项目载板玻璃和3D盖板玻璃生产线项目一期中存在拖欠工资的问题。经调查核实,项目劳务分包单位陕西盛威林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程某伟等59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15.5715万元,情节严重,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2023年4月20日,我委依法向该公司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晋综示执列告字〔2023〕第08001号)。2023年4月24日,该公司向我委进行陈述申辩,提出的异议及携带的证据资料均无法佐证已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我委依法不予采纳。
2023年6月2日,我委依法向陕西盛威林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晋综示执列决字〔2023〕第08001号),决定将该公司以及法定代表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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