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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太重智能液压挖掘机产业项目落地规划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 综改区规划督察组 2021-08-03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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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重智能液压挖掘机产业项目落地规划研究报告》已经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2021]第28次主任办公会议审查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太重智能液压挖掘机产业项目落地规划研究报告》。


二、规划研究范围为北起紫林路,南至文源路,西起规划代王路,东至人民路,规划用地面积约76.2公顷。


三、规划用地布局为:

(一)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面积约60.63公顷。

(二)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面积约4.82公顷。


四、用地指标为:

地块编号

地块性质

用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米)

用地

兼容

配建机动车停车位

01

M

60.63

1.0-2.5

35-55

15-20

45

S4,U,G

0.3车位/100㎡建筑面积

02

G2

4.82

-

-

90

-

S4,U

-

备注:

1.地块指标中,工业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采用区间值控制,建筑高度采用上限值控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采用下限值控制。其它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采用上限值控制,绿地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采用下限值控制,均不允许突破。

2.工业用地相关控制指标可结合国家有关标准及项目方案的合理性进行修订。

3.地块指标中,设计降雨量指为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用于确定海绵城市设计规模的降雨量控制值,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相对应,不单独作为控制性指标。

4.对于工业仓储物流地块内办公(含研发)、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的建筑高度及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指标适当提高,高度按不高于80米执行,配建机动车停车位不低于0.8车位/100㎡建筑面积。


五、规划中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控制性指标是规划管理的依据,建设中要严格执行。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本规划研究报告内容,执行中如确需修改调整,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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