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统筹示范区政策体系建设,负责重要文稿起草,组织示范区软科学课题研究,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深化体制改革政策建议;统筹示范区法治建设,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决策等进行合法性审核,协助涉诉部门办理涉及示范区管委会的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示范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政策法规事务部由1个本级组成。
2021年纳入政策法规事务部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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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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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策法规事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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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预算数 |
155.7万元 |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政策法规事务部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政策法规事务部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政策法规事务部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政策法规事务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政策法规事务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政策法规事务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政策法规事务部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八、政策法规事务部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政策法规事务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政策法规事务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统计表
十一、政策法规事务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详细说明及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2021年政策法规事务部预算总额为155.7万元,未变动。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公务接待费0.3万元,未变动。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机关运行经费8.84万元,未变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无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 车辆情况。政策法规事务部无自有车辆。
2. 房屋情况。日常使用管委会楼内办公室,无自有房屋。
3. 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有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书柜等。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七、其他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人员类项目支出和运转类项目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综改区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指综改区部门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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