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以及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体制机制重塑性改革安排部署,根据《关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机构职能编制调整的意见》,设立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招商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负责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等产业的招商引资、政策对接、招才引智、项目落地等工作;负责项目落地前期协调工作和项目开工建设过程服务工作,全面落实招商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首问负责制;落实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征地拆迁工作;承接党工委、管委会相关部门工作。
2、机构设置:核定内设机构12个:综合部、政策法规事务部、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政管理运营部、创新发展部、规划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应急管理部、企业服务部、经济运行调度部、招商服务部、周边事务协调部。
二、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2021年纳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招商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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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招商服务中心 |
|
汇总预算数 |
130081.85 |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五、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六、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科目预算表
八、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 绩效目标表1
十一、绩效目标表2
十二、绩效目标表3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招商服务中心使用资金预算总额为130081.8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65万元,人员经费8443.51万元,行政运行48940.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8.04万元,突出贡献工作人员奖励资金125万元,工程建设款及征地拆迁费用53000万元,政策扶持9400万元,合成生物建设资金10000万元。
2021年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招商服务中心收入预算为130081.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7073.81万元、政府性基金63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8.04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我中心预算收、支总额与上年同期对比下降20.69%。公用经费定员定额,同比2020年下降72.5%;人员经费增加21%;行政运行类支出量力而行、讲求绩效较去年同比持平;用于园区基本建设的工程及征地拆迁费用,我中心秉持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较去年同比缩减17.1%;新增合成生物突出贡献奖划拨支出125万元以及合成生物建设资金100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动说明
2021年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招商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165万元。由于2021年我中心进行机构改革,正式在编人员大幅缩减,相应开支也锐减,相较去年同期减少72.5%,其中办公费30.43万元、印刷费14.32万元、邮电费21.48万元、差旅及培训费28.64万元、公务接待费5.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人员公务行15.47万元、党支部建设费用1.79万元、托幼费3.5万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48.37万元,相较去年减少2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43万元,较去年持平;公务接待预算5.37万元,较去年减少14.63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我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及规章制度,对经费合理安排、严格履行政采手续,不超政采预算支出。2021年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招商服务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50.8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83.84万元、服务类采购717万元、工程类采购650万元。
(三)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我中心实行绩效管理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8630.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3000万元。具体预算绩效项目有开发区建设专项、关于合成生物突出贡献工作人员奖励资金、关于合成生物建设资金。根据绩效管理的要求,对各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底我中心固定资产总额为15287.21万元,房屋13233.42万元,通用设备1382.97万元,图书4.9万元,专用设备203.7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462.16万元。
六、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管理的教育性收费、医疗收费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1.
2021收支预算总表1.xls
9.
2021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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