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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财政管理运营部 2017-11-07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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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主要职能

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本区内行使市级经济管理权和部分市级行政管理权。

1.负责在民营区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市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积极扶持发展民营企业,推进民营企业科技进步。

2.负责民营区内行政、经济、建设及综合管理工作。

3.负责民营区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对入区企业可行性报告的审核、企业的立项、章程和合同的审批。

4.负责对区内企业进行综合管理,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及传达、贯彻国家和省、市的有关经济发展政策工作。

5.负责区内各项基建计划、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公用建设和其他建设项目的审批、监督和管理。

6.负责区内环保管理、房地产开发、房产户籍管理、市政及园林绿化管理、道路施工、养护、绿化规划的实施及验收等。

7.负责区内人防工作的管理监督审核。

8.建立独立的财政预、决算体制,负责区内财政、物价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9.负责区内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农村事务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区内劳动人事管理和人才资源开发等管理工作。

11.负责及时处理区内的来信、来访、投诉等事务,为民营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12.行使省、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设部门不独立核算,统一由民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统一核算。

第二部分

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六、基本支出(经济分类)

七、三公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决算636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368.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较2015年收入决算4584万元,同比增长39%,其中:较2015年财政拨款4260万元,同比增长50%,较2015年政府性基金324万元,同比减少100%。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支出决算6368.7万元,较2015年支出决算4584万元,同比增长39%。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6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65.2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1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5万元,其他支出50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1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2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0.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68.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6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65.1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1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5万元,其他支出5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371.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97.9万元,全部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目支出2435.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5.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78.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7.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支出5.9万元;其他支出5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71.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652.1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719.9万元、奖金支出53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45万元、伙食补助费17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9万元,其中:办公费52.7万元、印刷费30.4万元、电费41.6万元、邮电费19.3万元、取暖费31.6万元,差旅费47.1万元、维修(护)费10.9万元、会议费1.9万元、培训费11.9万元、公务接待费4.1万元、劳务费6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7万元,其中:离退休费37.8万元、医疗费0.5万元、采暖补贴39.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8万元。

4. 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411.6万元。

5. 2016年部门“三公”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坚持“只减不增”原则,压缩“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016年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14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4.1万元,公务用车费14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较2015年“三公”经费同比减少34%。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车保有量为8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其他用车6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7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712人。

6.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计划采购金额454.9万元,其中:货物采购计划289万元,工程采购计划79万元,服务采购计划8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21.2万元,其中:货物采购计划259.8万元,工程采购计划76.9万元,服务采购计划84.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均为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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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区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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