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本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唐槐产业园区全面负责园区内各项管理和政企服务工作。负责入区项目的征地、拆迁、开工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工作;负责打造装备制造、新能源、电子信息、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生物制药等产业基地;落实示范区关于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配合做好统计、分析、监测等相关工作;负责制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方案、预算编制工作及建设、维护、管理运行工作;负责园区绿化环卫市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园区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园区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园区事业服务中心劳务派遣用工计划及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和监督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综合执法队唐槐产业园区执法中队相关工作,承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唐槐产业园区由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区事业服务中心本级、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产城融合建设服务中心、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区公用服务中心、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职业技术实训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
2019年纳入唐槐产业园区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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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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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区事业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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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产城融合建设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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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区公用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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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职业技术实训服务中心 |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表
二、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表
三、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整体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为17527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096.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62180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为175276.68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6.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3.1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4.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6.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0490.92万元,农林水支出316.0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9.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3096.68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6.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3.1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4.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6.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310.92万元,农林水支出316.0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9.2万元。
2019年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3096.68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 政府性基金收入收入预算为16218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218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58.61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58.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其中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8.61万元。
五、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预算收支变化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增加,征地拆迁三村连片改造任务加重。
六、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402.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402.96万元,主要用于政策宣传和设备采购。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及增减变化
2019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情况,其中公务接待费2.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绩效管理情况
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努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精准管理,对每项工作做到心里有数,了如指掌,各项工作呈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有序推进的态势。
(五)其他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管理的教育性收费、医疗收费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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