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事业服务中心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一、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整合设置所属事业单位的批复》(并编办字[2017]131号)文件精神,设立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事业服务中心。全面负责潇河产业园区各项管理和政企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入区项目的征地、拆迁、开工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工作;
2.负责打造潇河综合服务区和潇河文化创意区,承载文化休闲和创意职能,形成潇河文化长廊;
3.落实示范区关于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配合做好统计、分析、监测等相关工作;
4.负责制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方案、预算编制工作及建设、维护、管理运行工作;
5.负责园区绿化环卫市政管理等工作;
6.负责园区党的建设工作;
7.负责园区信访稳定工作;
8.负责园区事业服务中心劳务派遣用工计划及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9.协调、配合和监督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综合执法队潇河产业园区执法中队相关工作;
10.承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潇河园区事业服务中心内设部门6个:综合办(党群)、项目建设部、公用事业部、政企服务部、县区协调中心、执法中队。内设部门不独立核算。
二、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2018年纳入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事业服务中心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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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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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事业服务中心 |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收入决算 47976.05 万元,财政拨款47976.0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4.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131.12万元。
上年度收入决算数为50304.57万元,本年度收入决算下降4.62%。
(二)支出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支出决算47976.0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0.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7385.24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2.09万元、项目支出(行政事业类项目)47933.43万元。
上年度支出决算数为50304.57万元,本年度支出决算下降4.62%。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费用42.09万元,其中办公费20.38万元、印刷费2.26万元、水电费0.35万元、邮电费1.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5万元、委托业务费5.91万元、其他交通费4.2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15万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严格依照政府采购程序及规章制度,对经费合理安排、严格履行政采手续,不超政采预算支出,进行了必要的政采程序。2018年潇河园区政府采购预算合计36377.38万元,其中:货物支出114.46万元、工程支出36262.92万元。实际采购货物支出;政府采购购固定资产支出114.46万元、(主要用于电脑、打印机、碎纸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的购置)工程支出;市政道路工程支出36262.92万元(主要是修建市政公路),合计政府采购支出36377.38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园区目前属于创建期间,没有自己房产;没有公务车辆资产(公务车辆统一由示范区管委会调拨使用);其他固定资产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空调、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价值161.01万元;没有对外投资。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8年我园区实行绩效管理,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为业务工作的开展奠定制度基础。同时,我们也选取部分重点项目进行预算绩效重点评价,根据绩效管理的要求,对征地区域土地收储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投入、过程、产出、效益每项指标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从评价情况看,该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二部分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等说明信息
2018年潇河园区“三公”经费支出13.10万元。潇河园区没有配备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由示范区管委会统一调拨,资产不在园区,产生费用由园区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10万元,公务接待费0元,0批次、0人员;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潇河园区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增加13.10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细化说明
2018年潇河园区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13.10万元,公务接待预算0元。
三、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2018年潇河园区因公出国(境)支出为0,上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为0,没有增减变动。
四、说明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
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五、说明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涉及0批次共计0人,上年度公务接待费0万元,没有增减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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