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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专项行动提醒告诫书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5-17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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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精神,有效遏制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违法营销涉老食品、保健品的行为,大力提升老年人对食品和保健品安全消费意识,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老年人保健食品市场秩序,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规范涉老食品、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行为,不得非法添加及未按注册备案要求组织生产;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不得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标签不得含有具备保健功能、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等内容。

二、各经营单位要规范涉老食品、保健食品的营销行为,不得在宾馆、酒店、商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利用“会托”、“医托”、专家讲课、赠送礼品等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假宣传涉老食品、保健食品的功效作用等。

三、各广告市场主体要依法严格审查涉老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内容,不得发布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等广告。

四、各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直销员要规范直销行为,不得实施违规直销及传销保健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从事虚假宣传等。

综改区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依法严厉查处涉老食品、保健食品及涉嫌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涉老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行为。



山西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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