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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提醒告诫书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8-25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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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集中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问题的通知》,宣传绿色低碳包装、简约适度消费理念,引导月饼等节日商品回归传统文化本源,推动节日消费、节日文化返璞归真。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鼓励生产物美价廉月饼,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市场监管部门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如有需要,将开展成本调查。

三、月饼包装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鼓励使用简约、绿色环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装。

四、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不得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

五、倡导不使用燕窝等名贵珍稀食材,不得使用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食材为月饼馅料,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六、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从严查处,相关违法违规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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