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0年8月21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印发了《支持人才发展实施办法等三项制度的通知》(晋综示发〔2020〕134号),施行一年后,为进一步聚集省内外优秀人才来区创新创业,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对支持人才发展政策进行了梳理完善,于2021年10月11日修订出台了《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支持人才发展实施办法》(晋综示发〔2021〕86号)。
2022年2月,根据上级关于财经秩序专项整治相关工作要求,严肃查处违规以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返还政策,《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支持人才发展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二项“支持范围内的F类人才,按照人才个人对示范区财政直接贡献给予100%等额奖励”政策兑现暂停。人力资源部针对性提出了修订意见,由于支持人才发展实施办法有四项内容是省、市人才政策的配套支持,拟待省、市关于人才相关政策文件正式下发后,再结合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实际进行研究制定。截至目前,省、市人才政策文件一直处于起草修订阶段。
2023年,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出台了“招落一体”工作机制,要求进一步强化政策供给支撑,调整、补充、强化现有政策,从研究制定、执行兑现等方面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为推动“2+1”主导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创业,按照“着眼产业链布局人才链、创新链,聚焦“12大基地”抓平台、抓项目,引育并举,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千方百计吸引紧缺型高精尖人才和创新团队,下大力气培育适用型本土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为人才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全力打造最懂创业者心思的亲商家园”工作思路,对《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支持人才发展实施办法》(晋综示发〔2021〕86号)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支持人才发展办法》,以下简称《支持人才发展办法》。
二、主要内容
《支持人才发展办法》包含了13项普惠类政策,保留了晋综示发〔2021〕86号文件中6项政策内容,人才工作生活补贴配套奖励、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技师、高级技师工作生活补贴配套奖励、企业引才奖励、院士工作站创新奖励、高技能人才奖励、高技能人才团队奖励。修订完善了8项政策内容,重点企业F类人才奖励、全职引进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柔性引进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重点项目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临时租房补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励、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奖励、医疗体检服务。删除了3项政策内容及1项人才分类标准,院士工作站运营奖、人才住房购买优惠、配建人才住房、G类人才。
相关链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支持人才发展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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