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事业服务中心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整合设置所属事业单位的批复》(并编办字[2017]131号)文件精神,设立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事业服务中心。全面负责潇河产业园区各项管理和政企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入区项目的征地、拆迁、开工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工作;
2.负责打造潇河综合服务区和潇河文化创意区,承载文化休闲和创意职能,形成潇河文化长廊;
3.落实示范区关于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配合做好统计、分析、监测等相关工作;
4.负责制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方案、预算编制工作及建设、维护、管理运行工作;
5.负责园区绿化环卫市政管理等工作;
6.负责园区党的建设工作;
7.负责园区信访稳定工作;
8.负责园区事业服务中心劳务派遣用工计划及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9.协调、配合和监督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综合执法队潇河产业园区执法中队相关工作;
10.承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潇河园区事业服务中心内设部门6个:综合办(党群)、项目建设部、公用事业部、政企服务部、县区协调中心、执法中队。内设部门不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2019年纳入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事业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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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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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事业服务中心 |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19年潇河园区项目使用资金预算总额116432.8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1020.12万元、民生保障类500万元、园区维护类6331.92万元、基本建设类108520万元。2019年潇河园区收入预算为11643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7912.80万元、政府性基金108520万元。2019年潇河园区支出预算为116432.8万元,其中:1、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0.8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901.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8720万元。2、按支出经济分类:商品和服务支出1042.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3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6852.67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5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8536.3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2019年潇河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7912.80万元,比上年增长78.45%。本年新增项目主要有“煤改气”专项(小店区),收入预算为5901.92万元。2019年潇河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7912.80万元,比上年增长78.45%。本年新增项目主要有“煤改气”专项(小店区),支出预算为5901.92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19年潇河园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08520万元,比上年减少60.06%;2019年潇河园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08520万元,比上年减少60.06%。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潇河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60.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63万元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园区人员工资及补助由示范区人力资源部统一核算,园区不单独做预算)。日常公用经费60.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03万元、印刷费4.72万元、邮电费7.08万元、差旅费9.44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9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0.6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0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0.13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潇河园区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9609.34万元,一般预算资金704.34万元、政府性基金108905万元。办公设备采购16.47万元、执法办公采购33.87万元、园区道路环卫采购200万元、园区创城建230万元、设购买服务采购224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08520万元、工程施工二类费用385万元。
五、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管理的教育性收费、医疗收费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潇河园区核算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在册(示范区综合办协调调配9辆公务用,方便往返施工现场),也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实行绩效管理项目26个。根据绩效管理的要求,对各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投入、过程、产出、效益每项指标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从评价情况看,各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八、“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6.77万元,比2019年增加19.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2018年6万元调增至25万元,增加19万,增加原因为开工项目多,园区项目工地离办公场所远,示范区综合办给园区调配至9辆公务车,故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由2018年1.71万元调增至1.77万元,增加0.06万元,增加原因为在编人数调增。
九、“三公”经费支出细化说明
2019年潇河园区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公务接待预算1.77万元。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潇河园区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潇河园区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潇河园区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潇河园区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潇河园区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潇河园区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潇河园区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潇河园区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潇河园区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潇河园区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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