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整合设置所属事业单位的批复》(晋编办字[2017]147号)文件精神,设立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阳曲产业园区事业服务中心(太原工业园区管委会)。
1、全面负责阳曲产业园区各项管理和政企服务工作。
2、负责入区项目的征地、拆迁、开工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工作;
3、负责打造以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型装备制造产业及配套综合服务中心等为一体的低碳绿色产业基地;落实示范区关于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配合做好统计、分析、监测等相关工作;
4、负责制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方案、预算编制工作及建设、维护、管理运行工作;
5、负责园区绿化环卫市政管理等工作;
6、负责园区各类公用事业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园区党的建设工作;
8、负责园区信访稳定工作;
9、负责园区事业服务中心劳务派遣用工计划及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10、协调、配合和监督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综合执法队阳曲产业园区执法中队相关工作;
11、承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核定内设机构13个,另有示范区派驻阳曲产业园区分支机构2个,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个。
二、2020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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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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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阳曲产业园区事业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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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阳曲产业园区公用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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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阳曲产业园区新兴产业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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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阳曲产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 |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2020年财政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阳曲园区使用资金预算总额157000万元。其中:公用经费600万元,人员经费6975万元,行政运行类35221万元、民生保障类1370万元、园区维护类6547万元、基本建设类63870万元,政策扶持类5000万元,土地相关20000万元,还市财政15000万元,还综改区2417.38万元。
2020年阳曲园区收入预算为157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73130万元、政府性基金83870万元。
2020年阳曲园区支出预算为157000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我中心预算收、支总额与上年同期对比上浮57.4%。公用经费定员定额,同比2020年下降40%;人员经费下降48.7%;行政运行类支出量力而行、讲求绩效较去年增浮28.3%;民生保障类与去年相较持平;本年度我区加大基建投入,园区维护类支出较去年扩大11倍,基本建设类投资增加20.8%;加大了对企业的扶持力度,扶持资金是去年的2.5倍;同时增加了相关土地支出20000万元和还市财政以前年度借款15000万元以及还综改区借款2417.3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73130万元。
2020年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7313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83870万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8387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说明
2020年阳曲产业园区事业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60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底园区固定资产总额为606.13万元,房屋158.70万元,通用设备299.48万元,图书4.9万元,专用设备81.6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61.39万元。
七、重要事项说明
(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43万元,公务接待预算20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及规章制度,对经费合理安排、严格履行政采手续,不超政采预算支出。2020年阳曲产业园区事业服务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12.73万元。
(三)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我单位实行绩效管理项目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绩效管理的要求,对各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管理的教育性收费、医疗收费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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