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创新发展部是由示范区党工委批准设立。主要职责:统筹科技、经信、阀盖、商务、中小企业服务等工作;负责外国专家服务工作;负责对接科技部、商务部,协调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经开区相关事务和区域合作工作;负责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各类创新创业基地、平台、孵化器的申报、建设、管理工作;承接负责金融服务业监管和上市企业培育等工作;统筹示范区各类经济社会普查和统计工作;统筹示范区科学技术协会工作;承接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
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52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领导职数:正处1名,副处3名。
核定内设机构10个:综合科、工业和信息化科、小企业发展促进科、科学技术科、产业发展科、商务科、投融资促进科、经济统计分析一科、经济统计分析二科、经济统计分析三科。内设机构规格正科级,职数:正科10名,副科10名。
二、2021年纳入财政管理运营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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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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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创新发展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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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预算数 |
122234.2万元 |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度预算为1222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7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2053.42万元。属新增单位,无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全额事业单位,非行政单位或参公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严格依照政府采购程序及规章制度,对经费合理安排、严格履行政采审批程序、不超政采预算支出,进行了必要的政采程序。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300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部门实行绩效管理项目4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根据绩效管理的要求,对各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投入、过程、产出、效益每项指标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房屋情况说明
用于创新创业工作房屋206套,面积9488㎡,房屋原值42696225元。
九、“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属新增单位,无增减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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