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突出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工作导向,围绕“综改能行,未来可期”的实践,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压减腾退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运行成本。坚持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重点领域财力保障,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和债务不“爆雷”底线。根据政策执行和预算完成情况,按《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等规定对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调整事项
(一)区级收入调整
根据当前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积极会商税务局、规资局等收入职能部门,综合研判。调整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2.93亿元,同比降低14.78%,较年初预算短收12.0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53.51亿元,同比降低20.66%,较年初预算短收13.89亿元(年初预算67.40亿元);非税收入预计完成9.42亿元,同比增长47.19%,较年初预算增收1.82亿元。税收减收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因素影响,在区级税收中占比较高的房地产及土地相关纯区级税收持续负增长,对冲并拉低区级整体税收增速。二是网络货运等平台经济受落实国务院规范招商引资行为等影响,业务呈断崖式萎缩,增值税等税收收入短收严重。三是合成生物产业园、年产56GW垂直一体化基地等重点项目生产规模未实现预期,加之贯彻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使得诸多先进制造业重点企业的税收贡献为负数。
2.调入盘活存量资金0.46173亿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76亿元,同比降低66.86%,较年初预算短收11.39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预计完成7.06亿元,同比降低75.83%,较年初预算短收11.84亿元;城市基础税收配套费收入预计完成1.74亿元,同比增长27.01%,较年初预算增收0.64亿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利息收入预计完成1.96亿元,同比增长3.70%,较年初预算短收0.19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0.12亿元,同比降低90.16%,较年初预算增收0.02亿元。变化原因是合成生物投资公司上年股权转让收入0.96亿元的一次性因素。
(二)转移性收入调整
根据上级转移支付下达情况,2024年上级补助收入43.08亿元(含家电以旧焕新政府性基金1.935亿元),同比降低21.77%,减少11.99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5.68亿元,减少11.9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6.71亿元,增加6万元,返还性收入0.70亿元,较上年持平。其中一般转移支付变化原因是财政部不再给予增值税留抵退税财力补助和省财政厅减少年产56GW垂直一体化基地等的支持,合计减少13.93亿元。
(三)政府债务转贷收入调整
根据政府债务下达额度,新增政府债务转贷收入10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券,新增债券主要用于合成生物产业园、光伏产业配套供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再融资债券6.77亿元,另已申请隐性债务置换10.28亿元。
(四)支出预算调整
根据区级收入、转移性收支和政府债务等调整情况,按照加强重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调整程序的原则,对2024年财政支出预算进行调整。
二、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事项,相应调整2024年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政府预算收支。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115.52亿元,调增29.41亿元。本级收入预算调整为62.93亿元,调减12.07亿元。转移性收入预算调整为52.59亿元,调增41.48亿元。
2.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115.52亿元,调增29.41亿元。本级支出预算(含上级资金)调整为109.30亿元,调增31.18亿元。上解支出预算6.23亿元,差额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4亿元和上年结余1.37亿元的对应安排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45.62亿元,调增10.82亿元。本级收入预算10.76亿元,调减11.39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预算调增20.2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家电以旧换新调增1.935亿元。
2.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45.62亿元,调增10.82亿元。本级支出预算调整为45.62亿元,调增10.82亿元,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支出20.28亿元,调减土地开发等支出12.9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家电以旧换新1.935亿元,差额为上年结余的对应安排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0.28亿元,调增0.02亿元。本级收入预算0.12亿元,调增0.02亿元。
2.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0.28亿元,差额是上年结余的对应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
严格执行党中央“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和双控等规定,支出预算为462.34万元,较年初预算持平。
2024年政府预算收支调整批准后,财管部将报太原市财政局,并依法依规对部门预算进行相应调整,和依照《预算法》等规定开展预算公开等事宜。
附件: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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