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公开内容 > 市场监管 > 消费投诉信息公示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3·15”消费警示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7 15:28
分享 打印】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年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针对区内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突出消费问题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防范意识,理性明白消费,守好自身权益。

一、直播网购需谨慎,科学务实防骗局。

消费者在网购时应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交易量大、评价较高的正规电商,对朋友圈的“良心”货、主播直播带货不要轻信。要注意甄别“微商”经营资格、个人信息和产品信息,认真查验商品后再付款。

消费者应了解定金、订金的含义概念,建议在缴纳“预售定金”前一定要详细了解营销活动细则,并注意留存营销活动页面和商家承诺页面截图等资料。

老年消费群体要时刻保持警惕,牢记保健品不能代替药品,切勿贪图小便宜。不要轻信不法商家虚假宣传和免费承诺,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商品并保留相关证据,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外出旅行要“避坑”,安全意识存心头。

近期天气回暖,外出旅行逐渐增多,外出旅行时需要注意,一是报团旅游要选择证照齐全、资质良好、信誉度高的正规旅行社,要与旅行社签订正规书面的旅游合同,慎防超低价的旅游陷阱;二是网上团购门票和酒店要留意限制条款,是否需要预约,要提前跟经营者核实。

三、餐饮安全莫大意,日常选择需仔细。

消费者在外就餐时要注意食品安全和饮食卫生。一要选择卫生条件好,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件齐全的餐馆就餐;二要留意收费标准、是否明码标价,结账时仔细核对账单明细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防止“低价高收”的情况;三是不食用野生动物,不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格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

四、个人信息勿泄露,风险隐患要警惕。

消费者消费时对需要留下个人信息的环节需慎重选择,不扫来历不明的二维码,不安装可疑的App;对涉嫌违法收集个人信息的App,要坚决拒绝使用。依照《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未经消费者允许推送商业信息和广告宣传行为涉嫌违法。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应注意商家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商品是否为正规厂家生产、商品生产、保质日期及三包期限、广告宣传内容是否真实、所售商品是否明码标价等。如遇价格欺诈、消费陷阱、商品质量问题等消费纠纷,要注意留存发票、合同等证据,通过拨打经营者所在地12315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址:https://www.12315.cn/)进行投诉或举报,还可以通过12315APP或微信小程序进行申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下一条